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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方程

~4 分钟 · 1,450 字

核心方程

以下从明在哲学数学形式化中选出最核心的几条方程,作简要预览。读懂本书并不需要它们:本书的哲学论证完全以自然语言展开,数学只是为追求精确表述的读者提供的一个平行视角,对数学不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直接进入正文。

每条方程旁附简要的符号说明;标题旁的标签指向正文中的对应定义、公设或定理,以及附录中展开它的位置。

明在哲学四律

四条定律浓缩了整个明在哲学框架,每一条对应一个哲学层次:第零律对应本体论(实在是什么),第一律对应认识论(认知的边界在哪里),第二律对应体验论(第一人称体验不可还原),第三律对应政治哲学(清醒必须是集体的)。编号致敬热力学定律,逻辑上层层递进:先有实在,再有认知的边界,再有体验的不可替代,最后有集体清醒的不可或缺。四这个数来自这一致敬,并非框架层次数的推论:伦理(第§VI章的四条桥接公理)、情感、实践与文明诸层都不在这四条之内。

第零律 · 实在公设一 + 公设三 + D1–D4

实在是统一基底,有不可分离的两面:可形式化的理与不可言说的玄。

\[\text{实在} = \bigl(\Omega,\; \mathcal{F},\; \mathcal{P}(\Omega) \setminus \mathcal{F}\bigr) \quad\text{且}\quad \mathcal{F} \subsetneq \mathcal{P}(\Omega)\]

此处的「\(=\)」是建模缩略:以该形式结构代表实在的可理解骨架,并非同一性断言;下文「本体论基础」中的五元组同理。

第一律 · 明有界T1 + 公设六 + T3

任何有限能动者都无法达到完全清醒,也不会完全遮蔽;认知的边界本身是需要被认知的事物之一。

\[\forall\, a \in A:\; 0 < \mathcal{M}(a) < 1\]

第二律 · 验不可替公设五 + D9

凡有体验的能动者,其第一人称体验都不可还原,再多的信息也无法替代存在本身。

\[\nexists\; f\colon \mathcal{D} \to \mathbb{R}_{\geq 0}^k \quad \text{使得 } f \text{ 可计算且 } \forall a:\; f(D(a)) = \mathcal{E}(a)\]

此式只刻画不可还原性的一个侧面(不可计算),弱于D9所说的不可还原为任何第三人称描述。能动者只有有限个时,此式所说甚少:有限查找表是可计算的,此式要成立,只能靠某个 \(\mathcal{E}(a)\) 本身是不可计算的向量。

第三律 · 明在群T5 + D12 + B.15

没有能动者能独自持续清醒;集体清醒通过互动涌现,制度耦合弱时难以维持。

\[\mathcal{M}_{\text{集体}} = \Psi\!\bigl(\mathcal{M}_1, \ldots, \mathcal{M}_n;\; W\bigr), \qquad W = \{w_{ij}\}\]

本体论基础

实在的形式结构(D1)

实在并非一个「东西」。以下五元组是它的一个模型,捕捉的是它的可理解骨架,而非它自身的完整结构(B.1.1)。 \[\text{实在} = (\Omega,\; \mathcal{F},\; \mu,\; \tau,\; U)\]

自因性不动点(公设一)

实在不需要外在原因。整体是自身展开算子在子集上诱导的映射的不动点;落到 \(U\) 本身,这条等式说的是 \(U\) 为满射。这比斯宾诺莎的causa sui弱:不动点刻画的是结构上的自洽,并非形而上学的必然性(B.1.1)。 \[U(\Omega) = \Omega\]

涌现定理(T2;B.1.2)

若部分层面的真正新颖性经由组合向上传递,整体便不可被还原为部分:把展开模式的空间读作分量空间的乘积,其拓扑严格细于乘积拓扑,多出的开集即涌现属性。 \[\tau_{\mathcal{U}} \supsetneq \tau_1 \times \tau_2 \times \cdots \times \tau_n\]

明度数学

明度的双面性积(D5;定义 B.1.7)

附录B把明(D5)建模为两种觉察的乘积:理解可理解之物,同时敬畏不可言说之物。任何一种为零,明即为零。 \[\mathcal{M}(a) = \lambda(a) \cdot \xi(a)\]

遮蔽(D6;定义 B.1.8)

你看不见的部分。遮蔽是明的补数。 \[O(a) = 1 - \mathcal{M}(a)\]

明度梯度(定理 B.12.6)

两个分量不等时,梯度的较大分量对应较弱的维度:边际回报在最薄弱处最高。这给出的是方向,选择清醒本身则由桥接公理E4给出。 \[\nabla\mathcal{M} = (\xi,\; \lambda)\]

四模态主方程(假设 B.14.1)

理的四种基本模式(耗散、梯度、选择、反馈)合并为一个描述明度随时间演化的主方程(一个现象学模型)。反馈、选择、梯度以因子进入,耗散以减项进入。 \[\frac{d\mathcal{M}}{dt} = \underbrace{\alpha\mathcal{M}}_{\text{反馈}} \cdot \underbrace{\Bigl(1-\frac{\mathcal{M}}{K(\theta)}\Bigr)}_{\text{选择}} \cdot \underbrace{\sin(2\theta)}_{\text{梯度}} \;-\; \underbrace{\gamma\mathcal{M}}_{\text{耗散}}, \qquad K(\theta) = \sin(2\theta)\]

认识论

认知有限性(公设六、公设三;B.1.1)

双重有界。每个能动者可及的结构严格小于理的全体(公设六),理本身又严格小于实在全体(公设三)。 \[\forall\, a \in A: \quad \mathcal{F}_a \subsetneq \mathcal{F} \subsetneq \mathcal{P}(\Omega)\]

理解度序列(T3的形式例示,见B.9)

理解所及永远可以更大:每一层级皆可达,但上限 \(\lambda^*\) 不可达。这道序列攀升的只是 \(\lambda\);明度 \(\mathcal{M} = \lambda \cdot \xi\) 是另一个量(见 B.9)。 \[\lambda_1 < \lambda_2 < \lambda_3 < \cdots < \lambda^*\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