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结构者
康德
1724–1804 · 尊严与崇高
人是目的,绝不只是手段;公共理性;以及作为压倒知性尺度之体验的崇高。
康德如何塑造明在哲学
1
尊严化入一条原则
康德坚持人是目的本身,绝不只是手段,而这正是尊严与公共理性的根。框架继承这一信念,并将其带入PP1(存在先于功用),使不可将人视为纯然工具的命令,除了是个人的准则,也成为一条治理性的结构。康德对崇高的论述,那压倒知性尺度的体验,也启发了玄的第四深度:敬畏。康德留作道德律与审美感受者,框架将其编入存在与政治的同一织体。
2
奠基于存在
框架偏离之处,在于尊严之下的根基。在康德那里,一个人之所以值得敬重,是因理性自律,即自我立法的能力。框架将这根基迁往作为实在之展开的独特模式,使尊严因其所是而被亏欠,无须等它行使出理性。这扩大了范围:一个存在者无须先证明其理性才配得关切,因为它在展开中那不可替代的位置已为此主张奠基。
3
何以根基在人工智能之下要紧
把尊严奠基于存在,恰在此刻要紧,因为能力正是机器积累得最快之物。倘若敬重仅因理性表现而被亏欠,一个足够强大的系统便似可凌驾于人之上,而最脆弱者,其理性受损或未经证明者,将拥有最薄弱的主张。框架把尊严系于作为实在之模式,便将这主张安放在能力无法侵蚀之处。人因作为这不可替代的展开而存在,便配得关切,无论任何系统能或不能计算什么。
继承与分道,一览
明在哲学继承了
人之为目的本身、公共理性,以及崇高。
在此分道
尊严奠基于作为实在之独特展开模式,而非仅奠基于理性自律。
一句话关系
尊严被重新奠基于存在,再带入政治。
塑造了
PP1 · 存在先于功用玄的第四深度 · 敬畏